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靖市监处罚(2021)231号 |
陕西紫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无合格检定印、证计量器具案 |
陕西紫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旗) |
91610824064835090G |
陕西紫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食品计量时,使用无合格检定印、证计量器具。 |
依据《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2021年12月13日 |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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