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卫生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卫生、药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实施关于县级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政策。(二)贯彻实施有关基本药物制度、政策、采购、配送、使用、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四)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五)拟订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六)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八)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十)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中、省、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我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安排
1.全面贯彻省市政府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靖边县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重点推进编制数额内正式、临时人员基本工资全部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事宜,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重点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价格得以提高,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有效降低,药占比小于45%,中医小于47%,彰显公立医院公益性。
2.落实分级诊疗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资源下沉、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就医新秩序。把强基层作为推进分级诊疗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医联体,深化县与镇、镇与村一体化改革,鼓励医师到村镇多点执业,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3.继续推进支付制度改革,采取总额付费、按病种定额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等多种方式,控制不合理用药。实行同一病种在不同级别医院的差异化报销,引导患者合理就诊。
4.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价格,将价格调整的项目纳入合疗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报销。
5.千方百计保证群众用药需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药品“三统一”工作,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相关规定,重点做好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和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加快县域内药品配送企业增选和调整。组织开展采购、配送、使用和结算全过程监管。配合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对接,健全医疗单位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
6.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靖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认真落实《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领域,给予民营医院在准入、人才引进、建设和发展规模等方面的支持。
7.认真落实《榆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5—2020年)》,坚持以医疗实际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城乡医疗机构突出问题,在充分征询讨论的基础上,2015年9月底前做好《靖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靖边县爱国卫生工作总体规划(2015—2020年)》和《靖边县医疗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8.县级医疗服务体系以县域内二级医院为主体,探索组建靖边县医疗集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配合重点镇建设,深化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将中心卫生院建成区域医疗服务副中心。
9.继续加强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传染病科、产科、儿科、精神卫生、血液透析、中医“治未病”和康复等专科建设工作。
10.强化项目带动意识,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做好中医院、妇保院迁建项目续建,力争年底中医院一期主体工程封顶,妇保院正常投入使用。启动实施张家畔镇卫生院新建、天赐湾乡卫生院改扩建和1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杨米涧、海则滩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乡镇卫生院妇科能力建设项目,甲级卫生院放射科防护改造,县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程。
11.探索符合靖边实际的村级卫生服务模式。健全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全科医生培训任务,探索实行村医乡聘管理模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各乡镇在完成现有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常见病不出乡,90%病人在基层的目标。
12.建立健全急救网络体系。落实好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点。
13.继续实施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案,进一步调整管理模式和思路,完善管理、考核办法,夯实责任,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服务项目考核的可操作性。推动在镇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强化技术指导、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1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代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介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等事关全民身心健康的卫生知识宣传,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健康教育“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活动,倡导公众健康生活,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群众主动健康能力。
15.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强化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产科10项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自然分娩。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6.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传染病防治体系。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预防和控制聚集性疫情发生。巩固提升疾控实验室能力,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针对性预防和治疗工作,增强防控的有效性。巩固慢性病、重症精神病综合防控成果。继续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指标,全力控制布病和动物间鼠疫疫情,杜绝人间鼠疫发生,进一步落实各项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上报工作。
17.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加强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和风险评估。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18.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形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五位一体”共建共管机制。巩固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顺利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年度复验。持续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密切与县住建、水务、公用事业、教育、农业、交通、环保等委员部门及镇村两级党委政府联系,确保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30个村庄综合整治任务。继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目前我县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21%),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国农村卫生厕所平均普及率85%这一指标要求。扎实开展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年内至少有80%的县爱卫会成员单位创建成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并争创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19.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医疗服务30条不准等核心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专项督导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从严追究医疗安全责任,切实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不断优化医疗机构诊疗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完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20.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坚决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健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进一步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实行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依法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21.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认真总结对口帮扶工作经验,加强协作,制定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计划,明确新帮扶任务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省际、省级、市级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对口支援日常考核、经费落实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2.探索改革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模式,完善在职培养、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等制度。充分利用县上政策,刚性引进符合医院专科发展的学科带头人(团队);以探索建立医师多点执业机制为目的,柔性引进学科帮带专家,组成一支常年、定期来靖帮扶的专家团队,扶持发展重点专科建设。尝试引进适合乡、村医疗机构,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人才;探索改变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合同聘用制或劳务派遣形式。探索实行按服务人口总量,拨付人头经费或工作经费,破解编制人事管理瓶颈,变人员管理为岗位管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人员聘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前到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规定。
23.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二级综合医院要设立中医科;持续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深化“西学中”工作,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积极争取财政调整中医药从业人员经费预算方式,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岗位待遇,让中医药从业人员乐意从事中医药工作;同时要合理制定和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扩充中医药报销项目,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逐步引导老百姓愿意用中医;加强中医药文化和知识宣传普及,积极传承中医药优秀文化,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24.建立无偿献血新机制,继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100%。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临床成分输血占总用血量的95%以上。
25.围绕“百姓一张卡、政府一张屏”的建设目标,配合做好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远程会诊项目建设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实现基本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HIS系统对接,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在试点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按照市上要求,在全县新农合参合人群中开展居民健康一卡通试点工作。
26.抓好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新农合筹资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00元。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规范新农合相关医疗行为,执行新农合技术转诊制度,深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完善新农合商业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27.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和执法行为。依法完善行业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开展对《献血法》、《精神卫生法》、《护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以及饮用水卫生、医疗广告和消毒、隔离,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
28.落实中省市县财政投入,强化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9.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倡导“患者至上、精诚为本、关爱健康”的卫生职业精神。以推进全县卫生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先进行业(单位)工作为目标,持续抓好全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形象重塑工作。以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继续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30.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及省市县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今年,重点贯彻执行好县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落实好“十二个严禁”和“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主题学习活动,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意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行业好转。
31.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过度医疗等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树立卫生行业新风正气。
3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医疗卫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尤其是要宣传像史明教授这样的正面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坚持新闻发布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3.统筹做好其他工作。推行阳光行政,强化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继续推进提案、建议办理,督察督办和行政审批、许可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新机制,熟练掌握陕西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操作,及时办结各类信访案件。以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导,继续做好全县卫生系统的综合治理、城市创建、计划生育和第二轮卫生修志等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经费预算归口卫生局管理共40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在职人员 |
固定资产 |
1 |
靖边县卫生局 |
行政 |
全额 |
12 | |
2 |
靖边县地病办 |
事业 |
全额 |
13 | |
3 |
靖边县人民医院 |
事业 |
差额 |
365 | |
4 |
靖边县中医医院 |
事业 |
差额 |
168 | |
5 |
靖边县妇保院 |
事业 |
全额 |
73 | |
6 |
靖边县妇儿医院 |
事业 |
差额 |
13 | |
7 |
靖边县卫生监督所 |
事业 |
全额 |
43 | |
8 |
靖边县卫生学校 |
事业 |
全额 |
11 | |
9 |
靖边县疾控中心 |
事业 |
全额 |
42 | |
10 |
靖边县爱卫办 |
事业 |
全额 |
10 | |
11 |
靖边县农管站 |
事业 |
全额 |
8 | |
12 |
靖边县合疗办 |
事业 |
全额 |
17 | |
13 |
靖边县红十字会 |
事业 |
全额 |
7 | |
14 |
靖边县药品结算中心 |
事业 |
全额 |
1 | |
15 |
靖边县托儿所 |
事业 |
差额 |
10 | |
16 |
乡镇卫生院 |
事业 |
差额 |
195 |
25所卫生院 |
合计 |
- |
- |
988 |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县政府关于卫生事业的重要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2015年卫生系统收入预算6151.9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6151.97万元。
2015年卫生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5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7.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7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3万元。项目支出26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4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卫生系统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预算拨款 |
6151.97 |
一、基本支出 |
5887.57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4978.45 | |
三、事业收入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64.79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44.33 | |
其他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64.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6151.97 |
本年支出合计 |
6151.97 |
卫生系统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总计 |
6151.97 |
5887.57 |
264.4 | |
210 |
医疗卫生 |
6151.97 |
5887.57 |
264.4 |
21001 |
医疗卫生管理实务 |
249.18 |
214.78 |
34.4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117.55 |
117.55 |
0 |
2100102 |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
131.63 |
97.23 |
34.4 |
21002 |
公立医院 |
3085.01 |
3085.01 |
0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2085.08 |
2085.08 |
0 |
2100202 |
中医(民族)医院 |
999.93 |
999.93 |
0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025.9 |
1025.9 |
0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025.9 |
1025.9 |
0 |
21004 |
公共卫生 |
1186.74 |
1081.74 |
105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324 |
324 |
0 |
2010402 |
卫生监督机构 |
313.66 |
228.66 |
85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549.08 |
529.08 |
20 |
21099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05.13 |
480.13 |
125 |
2109901 |
合疗办 |
136.74 |
96.74 |
40 |
2109902 |
卫生学校 |
158.16 |
158.16 |
0 |
2109903 |
爱卫办 |
74.72 |
54.72 |
20 |
2109904 |
农管站 |
43.73 |
43.73 |
0 |
2109905 |
红十字会 |
47.76 |
37.76 |
10 |
2109906 |
结算中心 |
6.4 |
6.4 |
0 |
2109907 |
托儿所 |
70.94 |
70.94 |
0 |
2109908 |
卫生局事业 |
66.68 |
11.68 |
55 |
卫生系统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18.01 |
0 |
8 |
10.01 | |
2100101 |
卫生局(含创建办) |
14 |
0 |
6 |
8 |
2100102 |
地病办 |
3 |
0 |
2 |
1 |
2100201 |
县人民医院 |
0 |
0 |
0 |
0 |
2100202 |
县中医医院 |
0 |
0 |
0 |
0 |
2100302 |
25所卫生院 |
0 |
0 |
0 |
0 |
2100401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 |
0 |
0 |
0 |
2010402 |
县卫生监督所 |
0 |
0 |
0 |
0 |
2100403 |
县妇幼保健院 |
0 |
0 |
0 |
0 |
2109901 |
合疗办 |
0.45 |
0 |
0 |
0.45 |
2109902 |
卫生学校 |
0 |
0 |
0 |
0 |
2109903 |
爱卫办 |
0 |
0 |
0 |
0 |
2109904 |
农管站 |
0 |
0 |
0 |
0 |
2109905 |
红十字会 |
0.56 |
0 |
0 |
0.56 |
2109906 |
结算中心 |
0 |
0 |
0 |
0 |
2109907 |
托儿所 |
0 |
0 |
0 |
0 |
靖边县卫生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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