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靖边县困难群体临时救助暂行办法》(靖政办发〔2025〕 2号)精神,为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纳尽纳”,县妇联、残联深入相关镇(街)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走访,最终残联确定王丙珠等31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自2026年1月起至2027年12月止,每月向每户困难群体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0元。若临时救助对象后续享受低保等帮扶措施,则不再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及时停发临时救助资金。
特此公示。
附件: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名单.xlsx
靖边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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