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榆政发〔2018〕1 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靖政发〔2021〕56 号)精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靖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靖边县财政局选取了社保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以及民生领域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等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18个,共计评价项目资金9.73亿元。
我局将向被评价单位反馈了评价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被评价部门单位加强整改落实并上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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