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项目管理室)
传真:0912-4612741
邮箱:yljbsthj302@163.com
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4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采油厂中探49撬装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8-5 | |
2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气田第一净化厂检修期二氧化碳尾气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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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5 |
3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5年锅炉房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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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5 |
4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黄蒿界沙源区综合治理灌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8-5 | |
5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8-5 | |
6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经开区标准化厂房采暖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8-5 | |
7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采油厂中山涧中196撬装注水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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