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兴农惠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的市场主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靖边县兴农惠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该规定,我局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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